| 问题 | 是否有必要注册成立公司 |
| 释义 |
成立法人团体是否需要登记。民法通则:第五十条经费独立的机关自设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批准取得法人资格和注册。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个人会员50人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人以上(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基金会除外); 2。有标准名称和相应的组织; 3。有固定地址;全国性社会团体活动经费10万元以上,地方性、跨地区性社会团体活动经费3万元以上(基金会注册经费10万元以上,活动经费200万元以上;基金会注册经费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和活动资金200万多元;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可以登记基础;< P> < P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批准筹建社会组织: 1。申请筹建社会组织的目的和业务范围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组织、公民的合法权益以社会组织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扰乱正常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重新建立具有相同目的和经营范围的“同一社会群体”或“类似社会群体”,必然导致交叉经营、过度经营甚至产生不利的国际影响。 3。发起人或者预备社会组织负责人正在或者已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被允许恢复的人可以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个人成员,享有结社权。 事实上,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协会的成立及其关键环节是考察其在中国是否具有法人地位。如果具有法人资格,不仅在登记时有这方面的条件,而且在其他方面也会得到政策的支持。当然,如果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联系律师,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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