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市房地产估价应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房地产估价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委托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第二,当事人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例如,委托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公司上市和企业清算评估业务;委托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委托具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房地产估价业务等可以委托具有不同资质等级的房产评估机构办理一般抵押、咨询等评估业务。三是签订鉴定合同的,应当签订鉴定合同。估价委托合同是确定委托人和接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日期、拟提供的资料、估价费用、估价报告交付等有关事项。现行房地产估价标准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和《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计价格[1994]46号),采用差别费率累进收费法,即按房地产数量划分收费等级,按档计算收费金额,每档之和为总收费。房地产估价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知识开发: 房地产评估按照评估目的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2,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3,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 4,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5,房地产保险评估; 6,房地产税收评估; 4,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7,征地拆迁补偿评估; 8,房地产分割合并评估; 9,房地产纠纷评估; 10,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 11,涉及企业各种经济活动的房地产评估; 12,其他用途房地产评估。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