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将失效。 承租人的装修补偿需经双方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体现。如:“乙方需支付装修押金1万元,合同终止后退还,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额外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根据规定,判断是否赔偿店面装修的关键是双方是否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没有必要赔偿。请注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并不意味着出租人同意事后赔偿。双方必须有专门的书面协议。 因此,我们在出租和装修房屋时,应该按照相应的协议来执行,这就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将条款写入合同内容,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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