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合同的形式 |
释义 |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签字订立。法律、法规一般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中的规定不需要严格的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的形式采用了非形式原则。一般来说,没有特殊要求。法律使用特定形式是一个例外。 然而,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一般都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如《经济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结算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合同成立。”《对外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航次租船、船舶租赁(包括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赁)、海上拖航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他法律规定了具体合同的书面形式:《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三条、第十三条等,我国在参加国际公约时,往往保留公约不限制合同形式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往往被视为无效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答复》规定,涉外经济贸易合同“无书面形式订立”,“应当确认为无效”。因为我国法律对合同的法定形式有要求,除了规定这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外,没有明确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实践中,许多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在我国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对合同形式的规定众说纷纭,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法应规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合同容易发生纠纷。民事合同当事人不自愿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其他法定条件的,可以不再认为订立书面合同有效。在起草过程中,相关合同格式条款的书写方式也发生了几次变化。考虑到要适应实际需要,尽可能提倡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避免没有依据使订立的合同规范化、法制化,本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书面形式复制内容而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是明确的、有据可查的,对预防和解决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双方以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的协议;口头形式是指面对面交谈或电话交谈等通信设备达成的协议。口头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单、快捷,通常以口头形式进行小额或现金交易。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口头合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当然,企业之间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口头形式没有凭证,纠纷发生后很难取得证据和区分责任。合同除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我们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具体情况推定合同成立,也可以称之为默示合同。这种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成立合同,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成立合同。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不要求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不表示退房,而是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仍接受租金。根据双方的行为,我们可以推定它将继续有效。再比如,旅客上车到达目的地时,虽然旅客与承运人之间没有明示约定,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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