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条件的调查研究,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测量,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和综合管理,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试验和综合评价的活动,并提供可行性评价、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所需的勘察成果。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我国法律对勘察单位有严格的条件。如《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条件的注册资本;(2) 具有与所从事的施工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应当从事有关施工活动的技术设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竣工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格审查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其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建设部于2011年7月25日颁布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勘察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根据这些规定,从事测量工作的测量单位必须具有工程测量证书、工程测量收费资格证书和工商登记手续。无资质的测量单位不得从事测量工作,也不得超越资质从事测量工作。 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和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过程进行综合设计,包括必要的非标设备设计和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文件和图纸作为施工活动的依据。根据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初步设计,即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设计人员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信息;另一类是施工设计,即:,建设项目批准后,设计人对具体施工方案的设计。与勘察工作类似,设计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我国法律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也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即:,《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的规定,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的合同,完成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和装饰装修施工。相应地,施工合同也包括土建施工合同和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由于建筑工程质量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国家特别重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根据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竣工工程业绩等情况申请资质。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可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升级或降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建设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单位为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支付报酬的协议。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建设方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以保证工程建设最科学合理地实现同一目的。对国家投资的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国务院规定实行强制监理;除其他建设项目外,建设方可以自行选择监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也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国家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管理制度。《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条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可由本级管理部门依法降级或升级。此外,建筑法还规定了对监理单位的几项专业要求,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与被监理工程承包人和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供应商的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监理人员(辅助监理人员除外)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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