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在民法和合同法上都应承认其效力。另外,仅鉴于工程承包,施工企业尚未取得资质,合同无效。首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二)限制性民事行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三)一方作出另一方行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在经济合同中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第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四)损害公共利益的;(四)损害社会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这是衡量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则,适用于各种合同。施工合同是否无效,也适用上述标准。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是什么?请保留此链接以便重印!。在司法实践中,建筑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三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 (二)无资质的实际建筑施工承包人借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名称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无标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承包人非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或者不具备资质的实际建造人以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无效。从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签约方(是否具备资格)、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否需要招标)、签订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的期限等,签订合同的起点(是否存在合法分包或非法分包)等。在审理案件时,首先要逐一比较以上条件,确定合同的效力。只有正确地确认合同的有效性,我们才能正确地进行下一次审判。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