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应向税务局变更哪些程序 |
释义 |
原股东变更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哪些变更登记。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文件、资料齐全的,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税务机关应当通知其改正。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变更的内容补发税务登记证;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但税务登记证的内容不变的,税务机关不得补发税务登记证。股东变更向税务局提供的资料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申请税务登记变更:工商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登记证、登记表等正副本)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的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纳税内容实际变更之日起30日内税务登记,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公告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登记证、税务登记表等正、副本);其他有关材料。 通过前条的说明,我们知道股东变更需要向原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税务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则需要依法进行核查和办理根据公司股东的实际情况。希望以上内容能解决您的问题。如有不明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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