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第二次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
| 释义 |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在第五条中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出示无配偶的证明若是你户口本的状态是未婚是不需要带离婚证的,但是若是已婚或是离异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或是法律承认的判决书的。 登记流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再婚登记需要带着离婚证,我们队申请再婚也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也对人们在办理再婚登记时起到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在二婚领证之前对于相关资料如不懂最好与相关律师咨询,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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