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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哪些作品不能上传、下载或共享。权利人已将权利公示或者申报作品送交互联网磁盘服务提供者。正在流行或擅自出售的作品。出版、影视、音乐等专业机构擅自出版或者制作的作品。其他明显的感知属于未经授权的作品 第二,互联网磁盘服务提供商应如何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和投诉后24小时内发现侵权作品 ,删除相关侵权作品,删除并断开相关侵权作品的链接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演出、,音像制品,或者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音像制品断开联系,并将通知传递给音像制品供应商服务对象;如果服务对象的网络地址未知且无法转移,则应同时在信息网上公布通知内容。第三,网络磁盘服务提供商的义务是什么。建立必要的管理机制,运用有效的技术措施,积极屏蔽和删除侵权作品,防止用户非法上传、储存和分享他人作品。提示用户遵守著作权法,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网盘首页显著位置非法上传、存储和分享他人作品。在网络盘首页显著位置明确标示权利人的告知和投诉方式,及时受理权利人的告知和投诉。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和投诉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侵权作品,删除并断开相关侵权作品链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非法上传、储存和分享未经授权的作品。未经授权或组织不得上传他人未经授权的作品 不得对用户上传或储存的作品进行编辑、推荐或排名 8。不得以各种方式引导、诱导、鼓励用户非法分享他人作品。不得利用其他形式的网络服务为用户非法共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 应当完整保存用户的姓名、账号、网络地址、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以及侵权作品等必要信息,用户上传、存储和共享的网络地址或域名,应当按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建立侵权用户处置机制,根据侵权情况给予黑名单、暂停或终止服务。要加强用户管理,要求用户对其账户异常登录、流量异常变化等涉嫌侵权案件及时合理解释。拒绝解释或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用户可以暂停或终止其帐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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