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至少有5家子公司 第三步是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第四步是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企业集团名称构成及相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构成:企业名称领导小组由行政区划+品牌+行业+集团四个部分依次组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相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缩写为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集团)”。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使用集团的名称或缩写。经集团管理机构批准,股份公司可以按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本公司名称的缩写,企业集团的名称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申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提交,并提交下列材料:证明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 2。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资格证书。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所有权证明或出资证明 4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一份(一)申请办理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的文件、证件一份(二)。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公司章程。企业集团成员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所有权证明或出资证明、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名称预先登记材料;6委托书7。股份制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4)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章程和领导班子章程发生了变化。修改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三。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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