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办法》,设立私营设计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私营设计事务所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由两名以上从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申请的股东共同申请,股东应当聘请一定数量的符合申请资格等级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私营设计机构的工作;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能够满足下列条件:(四)注册资本符合国家设立设计单位的规定和其他必要条件。私营设计机构的股东和主要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 (2)持有有审批权的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不在其他单位工作并有工资收入 (4)在申请注册地居住一年以上 专业设计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多学科综合性设计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类80万元,B类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