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组织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方式;股东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方式;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作出修改;如果申请人拒绝修改,公司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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