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毁损的救济 | 
| 释义 |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股票无效;人民法院依照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股票无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换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的条件是:(1)提出公示催告申请;(2)法院受理,停止支付并发出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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