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吗 |
释义 |
记名股票的特点如下:1。记名股票的转让相对复杂或受到限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公司转让记名股票,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使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保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有时对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定了一定的限制。例如,有些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的;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记名股票被盗的,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股份无效。人民法院依照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股票无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换股。股东的权利属于注册股东p> 对于记名股票,对于股东而言,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绩效目标约束,权利、责任、利益对称性良好,可以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的双赢局面,激励方案易于被股东大会接受和批准;只有注册股东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的权利。除记名股东外,其他股东(非记名股东转让或股份公司转让)不具备股东资格。认购股份的金额不得一次付清支付股份是股东以认购股份为基础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付款。但是,根据注册股份确定的股份公司与注册股东之间的具体关系,一些国家还允许注册股东在认购已注册股份和未注册股份时不全额付款:未注册股份也称为未注册股份,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份和股东名册上未记载股东姓名的表决。与记名股票相比,其区别不在于股东的权利,而在于股票的记载方式,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在于:一是无记名股票没有记载;记名股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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