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能否作为权利质押的权利凭证 |
释义 |
证券债权。证券债权是指以证券为代表的债权,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等,证券债权与证券权利密不可分。只有持有证券才能享有权利和请求权。证券债权质押体现在证券质押上。股权是股东因对公司的出资而获得的权利。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标的包括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和股票,因此股权质押也相应地包括股权质押和股票质押。股票作为股权质押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不受法律禁止和可转让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是以商标专有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其他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主要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不动产使用权和一般债权两种。我国《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债权可以质押。但对于可转让的合同权利或其他债权是否可以质押,则有无限的规定。在实践中,应当理解为可转让的合同权利或者其他债权,包括有期限的债权,可质押履约保函是担保公司的承诺,即一旦被担保人履行了其合同义务,担保人将保证支付货款,执行购销合同中的供货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有效规避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履约担保的种类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转让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转让交易担保、合同对冲保证金/预付款/质量担保等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其中业务最为广泛的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履约保函:保证人(担保公司)应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约定价格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标准。一旦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担保人可以向承包人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帮助,使其能够履行合同;或者可以安排新的承包人代替原承包人完成工程;经协商,业主可重新开标,中标承包商将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最终费用超出原合同费用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如果不能就上述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担保人将在保险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项目投标履约保函:担保人(担保公司)应在投标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以保证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担保人将在保险金额内赔偿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函可用于设计招标、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物资采购招标等招标活动。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编辑向您介绍的相关知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通过法律咨询网.com委托当地资深律师,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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