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音像制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音像制作者复制发行权的含义是什么。复制,是指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发行,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公众或者公众的任何部分提供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为了将原著或表演转换成录音录像制品,通常先制作一盘母带,然后分批复制。音像制品复制、发行利润由于音像制品的复制、发行直接关系到制作者的经济利益,为了保护制作者的合法权益,录音录像制作者有权控制其产品的复制和发行。录音录像公开后,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复制、传播。例如,中国某音像公司制作了一套在中国非常流行的“中国民族器乐”磁带。另一家公司复制、发行该套录音带的,应当取得制作该套录音带的音像公司的许可证,并支付报酬,以防止他人擅自复制其录音录像,一些音像制作公司在出版的音像制品上标注“版权所有,转载必须查处”,但盗版现象依然猖獗。一种流行的音像制品一上市,就会出现大量的劣质复制品,这种情况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合法音像制品的流通,严重损害音像制作者合法权益的。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的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录音制作权是录音录像制作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1)视频制作者的权利是否属于邻接权[但是,视频产品与著作权法规定的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没有区别。因此,在这里规定相邻权是多余的。(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合法录音的音乐作品进行录音的,录音制作者与著作权人或者表演者之间的关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转让,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录音录像制作者应当与表演者订立合同,支付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报酬。(三)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内容和保护期生产者;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产品首次生产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复制报酬,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发放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以上就是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帮助,律师协会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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