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一)开发企业名称;(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三)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号;广告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不必说明上述事项。房地产广告不应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对项目情况的解释和渲染不应违背良好的社会风尚。房地产广告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或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一个完整的具有现实意义的生产生活空间 房地产广告应当明确标明实际销售价格和价格有效期 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图应当准确,清晰适度 6。房地产广告所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等市政条件,如规划、建设等,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房地产广告所涉及的内部结构、装修应当真实、准确 8。其他项目的形象和环境不得作为该项目在房地产广告中的效果。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 房地产广告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写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12。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广告主可以为居民办理户籍、就业和继续教育的承诺。涉及物业管理的房地产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房地产广告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注明评估单位、评估人、评估时间;使用其他资料、统计资料、摘要、引文的,应当真实、准确,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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