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搬迁时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变更登记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超出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公司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公司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具体流程如下: 1。营业执照变更申请(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居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附房产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 2。办理工商转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材料: 企业搬迁通知书(注:企业应向拟迁出地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搬迁通知书;迁出地登记机关应当将登记档案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迁入地登记机关。 1。代码更改申请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各部门批准的复印件。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码证IC卡 1。税务登记证正本(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登记/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原件(房号发生变化的,提供公安局新的房号证明),租赁合同原件(涉及转租的,提供转租合同原件),应提供转租协议) 6。房屋、土地、车船登记表(1份,3份) 以上为《律师法》编辑分享的有关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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