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要了解哪些常识 |
| 释义 |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时是否不需要缴纳出资 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全国工商系统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停止年检,2014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期限将通过“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如果公司盲目认购超出自身实力的巨额资金,在合理期限之外擅自同意长期出资,不仅增加了股东的责任,而且影响了公司的信誉和竞争力。因此,股东在出资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投资能力,合理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从而避免与自身实力不符的责任风险 申请营业执照的第一步是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名称经工商部门核准后,可以准备其他登记材料申请营业执照。如经营范围内有需要提前审批的项目,可持取得的《名称审批通知书》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文件,然后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是的。股东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比例没有限制 法律没有限制。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记载出资的实际时间,并向社会公布股东的出资方式,债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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