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子公司注册条件 |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分支机构是指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或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属于依法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和设立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事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应当标明。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自有财产产权证复印件;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非城镇房屋,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出租人为旅馆、饭店的,应当提交旅馆、饭店营业执照副本。以军事房地产为住宅的,改为商品房的,应当提交《军事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利害关系人同意将住所改为商品房的证明;对于非城市房屋,应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登记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法。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和《登记表-住所登记表(营业场所)》可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站下载,也可以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表格及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 以上未注明的,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由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盖章或者签字。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备案手续 以上为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我相信通过以上知识你对这一点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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