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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领取鉴定证明后,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但一般来说,如果鉴定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第二次资格申请不予批准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对认定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结论,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标准不满意,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标准不满意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用人单位对有关协议或者规定不满意,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维权措施、行政复议、申请人、用人单位有异议的,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一)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二)国务院人民政府作出工伤认定的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一)驳回: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60日内 申请复议的材料 (一)申请复议 (二)决定工伤认定机构对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决定。受理行政诉讼 (1)对劳动部门的决定或者工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起诉期 (1)自收到不受理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起诉受理或者作出工伤结论。(二)复议后,为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综合上述情况,小编有关工伤结果的内容。可见,一般来说,如果鉴定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重新鉴定的请求将不予批准。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法律咨询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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