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事业单位工作场所,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无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1 工作证,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服务证”和其他证件,可以证明劳动者的身份。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应当指出,在上述五项中,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有关证明承担举证责任。此外,虽然上述五项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事实的证据都有单独成立的条件,但在某些情况下,“孤立的证据”的影响需要被忽视。因此,工作者应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证据,使之成为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其效果将大大提高。其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是最重要的证据。如果有同事或领导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比如,如果你有其他证据之一,再加上同事的证词,对一些事业单位没有编制的员工来说,比如临时工,如果他们及时没有编制,就有劳动关系,这要有力得多。我希望这对你们大家都有帮助。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可以及时、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亲戚朋友因情况复杂需要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网.com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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