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记载其姓名或者名称,受让人在股东名册上的住所和出资额。 公司法第139(2)条规定:“转让记名股票时,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公司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变更作为一项准确的权利,涉及到多个主体的利益。股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也必须登记。因此,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并生效的,股权转让行为未经登记的,应当认定该股权转让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未经公司变更登记转让出资的,该股权转让也应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小编收集的未经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到法律咨询网来。请联系咨询。有很多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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