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托管示范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股权托管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国有股,(二)其他股份,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3)托管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妥善保管股东名册并知悉该名册 甲方股东有权处分其股份并取得收益 (2)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乙方是企业各种形式股份流通的唯一合法场所 (3)乙方有义务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股利和分红资金,且各类分红派发的股份及股东基数以市场登记资料为准 有义务及时、如实向乙方提供资料和信息 有义务严格履行委托协议 (3)乙方有义务以下权利: 1.乙方有权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处理违规行为 2.在签订本协议前,无义务承担托管纠纷和托管企业的责任 3.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真实的信息信息 (4)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2.有义务按时为托管股份提供股息和股息记录服务 3.有义务为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提供服务 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 (1)因甲方提供虚假或延误的文件而引起的争议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单方面违约的,违约方应按托管金额的0.1%-0.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超出本协议范围的新事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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