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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外资并购后如何补偿原企业员工,如何补偿原企业职工,应根据具体经营情况确定:
<1.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原企业职工与新设企业职工的工龄连续合并计算的,原企业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收购后的新设企业不接受原企业职工工龄的,按职工在原企业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我们需要对这一条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以便了解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企业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才能让劳动者得到补偿,这也是企业守法的表现。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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