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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在企业股权分置改革中,为申请重组上市发行股份,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就甲方重组上市及发行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因此,双方同意共同执行以下条款: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一名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乙方律师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对公众负责的原则,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第三,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有权解除本合同,按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律师费双倍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5.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事务: 1.公司上市方式及出具意见的方式 审议或起草保荐协议及相关董事会决议 3.审议或起草上市申请报告 审议或起草上市申请报告起草上市公司章程 就重大事项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协商,必要时签署备忘录 <6 <7.起草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的说明,etc 6.乙方在处理上述事项时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使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的律师费的三倍。因甲方原因造成处理错误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7.乙方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律师费标准费用,本合同有效期自章程制定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止,甲方(盖章)代表(签字)一年乙方年月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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