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保护管理、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的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依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工作;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工资、奖金、各项津贴、福利,因职业病、职业病需要住院观察治疗的在岗职工,在治疗、康复期间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按照本企业同类职工的待遇执行保健食品等福利待遇 危害、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差旅费、,对被诊断为职业病、调离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企业应当补发工资、奖金中减少的部分。保留有毒有害作业和保健食品津贴,职业病治愈后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再享受上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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