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装厂殴打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童工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这种连带责任不是真正的连带责任,不真实的连带责任是指大多数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伤害,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损害被害人的权利,每个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其中一个行为人履行赔偿责任,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将被免除。赔偿责任人不是侵权行为的最终责任人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赔偿后可以向最终责任人追偿,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如果情况严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罚按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从重处罚,或者按照每个使用儿童每月5000元的罚款标准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将其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一切交通费用,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改正,逾期不将童工交付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食宿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1万元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降职、撤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何认定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国家明确规定的收入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儿童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得根据上述定义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如果发现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制定、记录和保留旨在救助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有效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还应为这些儿童提供足够的支持,使其接受学校教育,直至超过上述规定的儿童年龄。公司应制定、记录和维护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第1条所涉及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要求或正在上学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并将这些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以确保在上学时间不使用儿童或年轻工人。此外,这些儿童和青年工人每天在交通工具(工作地点和学校之间)、课堂和工作上的时间不超过10小时。无论在工作场所内还是工作场所外,公司都不得将儿童或未成年工置于危险、不安全和不健康的环境中 总之,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的,应当受到处罚。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访问法律咨询网.com寻求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