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能要押金吗 |
释义 |
劳动局能要押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有关法律知识,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财产,并处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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