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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无力偿债,它能解散吗?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直接申请破产。破产和解散是两个概念。公司的解散,一般可以由股东大会决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司解散的理由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符合解散条件的公司最高人民法院5月5日发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达不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连续两年以上未作出有效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存在冲突,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法院不受理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的解散公司诉讼,或者公司的损失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以上是相应的回答。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资不抵债。一般来说,它直接申请破产。破产和公司解散是两个概念。公司解散一般可以由股东大会决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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