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是什么? 1.公司权力决议?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实债权后,应当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清算理由、清算开始日期、债权申报期限等内容,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和其他应当通知、公告的内容 房地产企业和其他破产清算应当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清算费用。你可以找个律师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关于房地产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有一些问题,你应该找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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