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前,被告人隐匿、转移财产的主要表现为:一是被告人因自己长期拖欠他人钱财、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不足等行为隐匿、转移财产,预见到自己会被起诉,即在诉讼前开始隐匿、转移财产 二是双方都在诉讼中,被告在法院判决前隐匿、转移财产 三是,被告在判决生效前隐匿并转移了他的财产。这种逃避执行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否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行为的规定,对这个时间节点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该行为何时开始 民事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执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判决、裁定生效后的隐瞒、转移行为自然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