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 |
释义 |
2008年新年伊始,一家信息咨询公司招聘李先生为客户服务部经理,口头同意试用期为3个月。李某投入工作后,人力资源部一直没有通知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月10日,口头约定试用期后,李某提出成为正式员工的申请,公司以李某不称职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李某同意了,但要求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他双倍工资。谈判中,双方对双倍工资支付法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李某认为,一个月期限是法律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倍工资的补偿无关。双倍工资的计算应从受雇之日开始;公司认为,既然法律给了公司一个月的期限,在这个月里,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双薪应该从李某入职后一个月开始计算 |
随便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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