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
释义 |
1、 如何计算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限,(2)计算年限:按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计算一年;未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责任,并没有规定员工可以就“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得不到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法院对此表示支持,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支持2008年1月1日以后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对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的误解 很多HR认为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期限是12个月,这是一种误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12个月以内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劳动者的工资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低工资劳动者没有12个月的限制。即使在08.1.1之前,12个月封顶也只适用于协商终止和不称职 (5)n、n+1和2n适用于不同情况,但不能兼得 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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