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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关系完全破裂,不能达成协议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离婚起诉应遵循法定程序: 当事人应持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申请备案; 立案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立案; 立案后,立案法院向原告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根据立案通知书支付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移送民事法院审理;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当事人发出传票,要求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出庭P> 同时,法院也通知您参加诉讼;双方出庭后,法院将进行调解(这是必要的程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即使婚姻登记机关和街道组织在起诉前进行了调解,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批评有过错的党,疏通无过错的党。调解开始后,首先要做好调解工作。关系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判决不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和解的可能,就应该做好离婚调解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接受调解。离婚当事人的调解还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接受调解,但不能强迫其接受调解;另一方面,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有关方面说服教育和民主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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