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贸易合同样式 |
释义 |
卖方:合同号:买方:双方同意卖方应根据以下条款出售和买方应购买以下货物: 名称、规格、包装和唛头│ (2) 数量│ (3) 单价│ (4) 总价值 包装:70~120公斤的小包和/或大包│ 卖方有权在上述价格的3%范围内,包括向买方收取500~1000公斤的佣金│ 多多少少装运│ 黄金百分比按FOB价格计算(5)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港: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9)付款条件:买方开立不可撤销的,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可转让可分割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信用证应凭装运单据向中国银行即期付款。信用证必须在装运前开出。信用证在中国装运后15天内有效。单据:卖方应向议付行提供清洁的已装船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合同是CIF条款,卖方应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11)装运条件: 1)装运船舶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2)货物装船后,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12)质量和数量/重量异议和索赔: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买方发现货物的质量和/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保险公司和/或船运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质量异议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异议后30天内回复买方。(13)不可抗力: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而未能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卖方必须立即通过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通过挂号信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 (14)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解决通过友好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应按照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在被告国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5)备注: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