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规定 |
释义 |
1、 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工资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劳动关系当双方依法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如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5)劳动合同期限为完成某项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八)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用人单位能否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规定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已为该用工岗位制定了明确的用工条件(如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品德、业务技术水平、户籍关系等);p>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就业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就业条件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在劳动者试用期内作出的 链接和不可或缺的 如果因试用期不符合雇佣条件而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必须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评估,并在试用期内做出终止合同的决定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请访问luba.com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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