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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在本合同规定的医疗期满后(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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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