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
释义 |
农民王把他的疯狗遗弃在村外的路边。没想到,狗咬了从学校回家的学生胡。胡的父亲找到了王,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但王说他不再是狗的主人或经理,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王抛弃了那条狗。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由于王不再是狗的主人或管理人,王不应对狗造成的损害负责。第二种意见是,王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尽管王放弃了狗,并且不是狗的主人或管理人,但王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他放弃狗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本案中对损害负有过错 [评论] 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提交人认为,在本案中,Wang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他被遗弃与Wang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不是他是否是狗的主人或经理。遗弃是财产所有人处分其财产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可以理解,王放弃了他的财产,但他放弃的是一只疯狗,被遗弃在村里的路边。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胡的损害也有过错。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王应向胡负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