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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重新设计图纸的更改部分超过100%,是否再次签署合同
释义

招标简介
    

招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宗商品销售、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和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和提供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模式下,项目采购(包括货物采购、项目承包和服务采购)的采购人通常作为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和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的方式发出招标采购信息,提出拟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招标采购条件,如交货日期、完工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表明选择最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和承包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并且每个供应商和承包商都打算提供采购所需货物、项目或服务的报价以及响应招标要求的其他条件,参与投标竞争。在审查和比较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和其他条件后,招标人应选择最佳投标人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也称为投标。招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技术应用、经济手段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多个投标人按相同条件平等竞争,并组织技术、经济、法律专家按规定程序对多个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以便选择该项目的中标人。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好的商品、项目和服务。[2]

“投标”对称性。指一方(招标人)提出自己的条件,要求另一方(投标人)买卖。因此,招标可能是为了购买或出售(如土地招标)。在政府采购中,招标是一种采购方式。[3]

招标是邀请愿意签订合同或进行招标公证交易的制造商为项目建设或大宗商品销售选择承包商或贸易商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程序如下:招标人发布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相关制造商,并发送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公开开标和评标,完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合同或交易合同
    

招标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项目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多个投标人参与招标的市场交易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交易对象,应先办理审批手续,并取得招标会议的批准
    

招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金或用于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说明。[4]
    

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5]是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变更等公开招标行为的总称。招标信息主要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上发布的项目公开招标信息,主要说明招标项目范围、货物和服务标段划分、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等。,招标公告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邀请特定或未指定的投标人投标的文件,在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需求、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选择承包商或承包商
    

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时间、,登记时间、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联系方式等,以吸引投资者参与投标。它通常由标题、标签、文字和联系方式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招标人而言,通过招标公告选择最佳方案,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或交货期,保证工程或商品工程的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根据中国招标法,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未指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称竞争性招标,是招标人在报纸、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参与投标竞争,由招标人选出最佳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根据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的法律要件包括: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进行招标;招标对象为未指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招标邀请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招标邀请,被邀请的供应商和承包商竞争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招标的特点是:(1)招标不采用公告形式;(2) 接受邀请的单位为合格投标人;(3) 投标人数量有限
    

招标的法律要素是:招标人以招标书的形式邀请投标;招标的对象是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对招标的限制
    

为了保证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的原则,防止和减少招标中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的发生,《招标法》第11条规定了对招标的限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非常复杂或特殊,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2)招标采购价格低,以提高效益和降低成本;(3)不适合进行公开招标的其他原因。[8]
    

补充:国际上常用的第三种投标方式是:投标谈判
    

投标谈判也称为非竞争性投标或指定投标。这种方式是业主邀请一个或不超过两个承包商直接谈判。实际上,它是一种合同谈判形式。这一方式包括:thod适用于工程造价低、工期紧、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性强的项目。其优点是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开工快。缺点是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
    

中国主要采用两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投标。没有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投标谈判。
    

以上是小编今天收集整理的有关投标的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设计图纸有较大变化,一般不需要重新投标,只要签署补充协议。但是,如果合同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则需要重新投标。如果您还有任何不了解的地方,欢迎访问法律咨询网.com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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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