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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我能拿回工资吗
释义

问:我是通过申请一份工作而加入一家公司的。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适用工资为3000元。我已经工作了将近两个月,但公司迟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但我不知道我是否能拿回我的工资回答: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因此,公司应在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近两个月后,你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如果你想辞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这是工资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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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3: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