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询问这是否是一份邀请函 |
释义 |
>询问报价是否符合邀请条件。同时,它也不符合报价。询价既不是邀请,也不是要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邀请又称要约诱导,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具有以下特点:(1)要约邀请是一种意向表达,因此应当具有意向表达的一般成立要件;(2)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诱导他人向自己要约,不与他人订立合同,因此订立合同只是一种准备行为,而不是一种契约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为了诱使他人作出要约。它既不能因对方的接受而形成合同,也不能因要约人自己的接受而约束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为人撤回要约邀请,在不致使善意相对人丧失信托利益的前提下,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是一方为订立合同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另一方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合同意思表示,可以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特别是,要约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受要约内容的约束。要约发出后,要约的内容不得撤回,未经受要约人同意或依法撤销或变更要约与要约邀请之间有一些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一种表达,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与报价的主要区别是: 1。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区分。要约包含双方受要约约束的意图,要约邀请仅希望另一方主动表示其订立合同的意图。依法区分。这意味着法律明确规定区分某一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根据合同建议书的内容进行区分。如果合同建议书的内容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它可以根据意义的表达是否发送给特定的人来区分。在大多数情况下,邀请函是发给未指明姓名的人的。根据交易习惯进行区分,即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传统交易习惯,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均为要约邀请。对于商业广告,一般被视为要约邀请,但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奖励广告,则根据上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视为要约,小编认为,调查不应被视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一种意向表达,需要具备一般设立要件,要约邀请是向未指明的人发出的。询问不是邀请提供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的意思表示。小编认为,该调查不符合要约邀请的条件。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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