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价的形式是什么 |
释义 |
报价的形式是什么? 在要约发出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要约可以通过书面、数据和电报三种方式作出:,要约无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约束: A.撤回要约 B.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明确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要约人,其将不接受要约。受要约人实质性地变更要约的内容。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承诺的。如果口头要约在很短的时间内未立即被接受,则表明要约无效。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已经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b、 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本合同做好准备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要约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要约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要约可以撤回。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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