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终结再审案件 |
释义 |
如何终止再审案件在再审期间,法院可以决定终止再审:。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法院予以允许。再审申请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检察院撤回抗议。再审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有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在支付诉讼中,负有支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终止,没有财产可执行,也没有应当承担支付义务的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和解协议,但双方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会放弃申请再审的权利。另一人擅自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 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完成后,原生效判决被法院中止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再审案件判决 1。维持原判 2。再审时,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结果错误的,当事人在再审中提出新的证据导致判决变更的,应当依法修改、撤销或者变更判决,因再审申请人或者申请检察监督的一方的过错,在原审判程序中未能及时提供证据,被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要求赔偿增加的交通、住宿、伙食、误工等必要费用,法院应予以支持。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法院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发回重审 如果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和裁定,根据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因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再审的,裁定撤销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增加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依照第二审程序再审,调解不成的,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再审。再审时,法院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事实错误或者不清楚,但第一审法院便于查明事实、解决争议的,应当增加一方当事人,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不适合在再审程序中直接进行实质性处理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限于四种情况:原审未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增加新的诉讼当事人;因诉讼标的灭失或者变更,原主张不能实现的;申请变更或增加的各方提出的索赔或反诉不能通过另一场诉讼解决。调解书再审裁定后的处理办法 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调解书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检察机关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成立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判决终止再审程序 以上是小编为您编写的相关知识。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6条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再审案件的终结,对再审案件的判决有一定的理解。如果你想对再审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你可以找律师或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欢迎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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