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在代理机构注册时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
| 释义 |
商标由代理机构注册时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商标代理行业的门槛较低,确实存在一些不良的商标代理机构,使用各种营利手段,接近欺诈。我单独看到的技术包括: (1)私下注册客户的商标,并让客户以高价买回它(2)当知道企业的商标急需批准时,提出异议申请,胁迫企业支付“通行费” (3)伪造行政机关虚假通知文件,通知客户“反抢注注册申请”、“网上商标注册”等,(四)伪造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商标证、驳回通知书,骗取代理费,打击不良代理人囤积、抢注商标的行为,2013年新的《商标法》增加了第19条第4款,该款规定“除为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其他商标注册”,该款明确禁止代理商直接在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然而,这个规则实际上很容易被忽略。不良代理机构只需投资设立广告公司、咨询公司等主体即可抢注商标 因此,不良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的现状尚未完全停止。因此,在选择商标代理机构时,请仔细了解其背景,选择信誉良好的代理机构 你遇到的情况不一定是代理机构匆忙注册 虽然有不好的代理机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商标代理机构都是骗子。事实上,绝大多数当事人认为的“黑代理人”往往是由于商标过程信息缺乏透明度和双方沟通不畅造成的误解造成的。 首先,根据《商标法》第28条,完全可以“告诉我该商标已注册一年”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这里的九个月不包括各种邮寄时间、公告和更正时间。因此,商标完全有可能在将近一年后收到商标局的审查决定。其次,商标数据库中有一个空白期。在申请时,商标局确实无法确定其他人是否先申请了 商标局从收到商标申请到将商标申请信息输入数据库并公布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一些商标可能已提交申请,但在系统中找不到。这段时间被称为“空白期” 第三,对商标的近似判断是主观的。 对于两个商标是否相似,视觉上是否相似,以及是否可能引起混淆,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同的判断。甚至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也经常有不同的意见。因此,您的代理机构在申请时可能会认为这两个商标不相似,但商标局在审查时做出的判断与您的代理机构的不同。对于此类有争议的商标,可以通过拒绝复审(估计这就是您所说的“上诉”)来争取注册。 基于上述情况,代理商很少匆忙注册商标。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渠道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直接上诉,让代理人为他们的行为支付应有的代价。因此,只要他们在任何时候对自己不公平,他们就可以通过正当程序得到解决。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