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昨日(21日),记者从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下月起,惠州市各项社会惠州的决定》。该决定将对旧有规定进行一系列的调整,为避免重复调整和新旧制度并行引发矛盾,经省政府同意,要求各地暂缓调整养老金,待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文件后,再统一按新办法调整。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实施细则出台后,从2006年7月开始计算。到新办法调整实施日期时,按照新标准该给个人补充多少养老金,到时候仍然会补给个人。而从2006年7月开始办理退休的人员,也将暂时按照旧有标准核发,同样待新标准实施后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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