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烟台市:调整工伤待遇 |
释义 | 烟台市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烟台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中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分别上涨175-165元不等。 根据《关于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抚恤金职工配偶的月人均增加70元,其他的月人均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在以上基础上再增加10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3个标准,其月标准按照上年度职工月供养亲属抚恤金的50%、40%、30%发放。此次待遇调整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