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孙子女能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     孙子女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如何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办理流程:     1.出具放弃继承声明书,而且最好是进行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关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3.系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三、确定法定继承人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