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可以起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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