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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德国陪审制度
释义

德国陪审制度Lainerichter

德国的陪审制度是根据英国和法国的模式在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建立的。1848年革命时,首先创立的是陪审团法庭。由于决定罪责的陪审团经常被复杂的事实和罪责问题弄得不知所措,以致此种制度受到广泛的,尤其是法学家们的批评,从而未能长期实行下去。1877年刑事诉讼法典规定陪审团法庭仅管辖最严重的刑事犯罪。1924年之后,则完全取消了陪审团制度,仅保留其名称。1848年革命时,又产生了另一种陪审制度,尽管起初没有象陪审团法庭制度那样盛行,但在随后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却日益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终于成为今天唯一的一种陪审制度,这就是陪审法庭(音译为“舍芬庭”)。它的特点是,职业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审判庭,按照法定多数决定所有的问题。今天,除独任法官制以外,这种陪审法庭是地方法院和州法院和主要审判组织形式。甚至州法院受理不服地方法院独任法官判决上诉的小刑事法庭,也是这种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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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21:39:02